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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市民之家绿化养护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浠水县市民之家绿化养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理有限公司(驻浠办事处地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JS-XS-20210804 2、项目名称:浠水县市民之家绿化养护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4.80万元 5、最高限价:14.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6、采购需求:浠水县市民之家绿化养护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式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8月4日至2021年8 月 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二楼  3、方式:凡具备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到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二楼购买询价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8 月9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8月 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浠地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8月9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浠地址:浠水县彩虹大道269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dahuajs.com/) 2.若采购时间、地点以及其它相关内容发生变更,我公司将在以上网站发布变更公告,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 联系方式:13409747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269号 联系方式:0713-4899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0713-489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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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至尚义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北至尚义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北至尚义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 2.2计划供货期:计划开始供货时间为2021年 8 月,预计供货结束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具体供货进度及周期按甲方通知执行。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张北至尚义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材料采购,采购内容主要包含护栏立柱、护栏板等材料。 标段 招标内容 JTZN-ZSJA-CL01标段 护栏立柱、护栏板(热浸镀锌防腐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标准,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关部门颁发关于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 业绩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一项所投产品在中国境内相关项目销售业绩,时间以2018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如果为制造商业绩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如果为代理商业绩需加盖代理商公章。)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其他: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过去1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材料的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城1226)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企业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裕华路与西二环交叉口东南角178号亨伦国际酒店2楼207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18楼 联 系 人:张丽伟 电    话:0311-80982373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联 系 人:黄秀军 电    话:18632194615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加盖单位章 注: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张北至尚义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材料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JTZN-ZSJA-CL01标段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           年   月   日   注:若为进口材料需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格式可相应调整,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同时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签署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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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花湖机场安检、消防制服公开询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受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鄂州花湖机场安检、消防制服公开询价采购项目组织公开询价采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编号:大华招标[2021]103 1.2项目名称:鄂州花湖机场安检、消防制服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1.3采购控制价:合计1681488元(其中10CA式安检管理人员制式服装控制价为7615.38元/人/套;09CA式安检员工制式服装控制价为7714.38元/人/套;消防制式服装控制价为5274元/人/套),采购预算资金来源为机场运筹费用。(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总控制价以及单套控制价金额,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1.4标包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包。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每批次在上门进行量身后的30个日历天内交货。 1.6交货地点:鄂州花湖机场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保期: 1年(从每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8采购范围及内容:采购鄂州花湖机场安检护卫部和消防救援部人员制服,需制作制服250套(其中,需制作10CA式安检管理人员制服31套,需制作09CA式安检员工制服119套,需制作消防人员制服100套)。本次采购制服的套数为预估套数,实际采购制服套数和供货批次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具体采购范围和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9其他:履约期限:4年。 二、资格要求 2.1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为服装的生产厂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至少一个单项合同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订制制服类业绩),提供相关销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的复印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可; 2.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证明),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2.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及上述”二、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从2021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机场公司8楼领取询价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到采购代理邮箱197782960@qq.com内,代理机构确认后,将采购询价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疫情期间,建议各供应商采用第二种线上获取文件的方式。邮寄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 3.2询价采购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时间:2021年8月27日14时3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机场公司6楼会议室(暂定)。届时请供应商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官网。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机场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711-3688919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 系 人:王博伍铀、樊超  电    话:027-82655075、18971432617 九、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电话0711-368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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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21年8月2日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1]124 3、采购预算:79.878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价金额,否则其报价做无效处理)。 4、采购内容:为满足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员工正常通勤需求,保障其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以及采购人部分临时用车的需求,现需租赁往返“建行鄂州支行-机场公司工地指挥部”的通勤车7辆。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1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本项目采购公告。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1年8月2日 2、评标地点:湖北省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机场公司6楼会议室 四、成交信息: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候选人名称 湖北华捷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鄂州市华铭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供应商服务情况延长服务期,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视供应商服务情况延长服务期,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成交价(元) 727500.00 795300.00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9日(北京时间); 六、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鄂州市滨湖北路1号机场公司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711-3688919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 系 人:樊超、王博伍铀 电    话:027-82655075   监督部门: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电话0711-3688066)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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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504人防工程改造测量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JS-NZ-2021027 二、项目名称:黄石市504人防工程改造测量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三、询价日期:2021年8月6日上午09:00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万肆仟元整(小写:¥84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应杰、汪晓东、宋跃荣 六、代理服务费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一次付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媒体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黄石市 联系人:袁科长 电话:0714-3282039 釆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5号(明盛·湖景花园20栋2F) 联系人:万亚   电话:0714-6234068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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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汤南中心卫生院改扩建用电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丰顺县汤南中心卫生院改扩建用电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08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1年8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10004 项目名称:丰顺县汤南中心卫生院改扩建用电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5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1、标的名称:设备采购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 3.1项目类型:货物类 3.2项目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3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关于开展市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3.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存档);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 3.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询价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1年 8 月 10 日至2021年 8 月 16 日(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08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20 日10:00(北京时间09: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08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8 月20 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询价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丰顺县汤南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丰顺县汤南镇龙颈岭           联系方式: 0753-652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沙子陇路中合财富广场3#办公楼3A-308       联系方式:0753-2288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3-2288595   发布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8月9 日 附件 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价格 人民币300元/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住所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受理时间 2021年      月     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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