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PUBLICITY

公示公告

02

2022

-

08

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对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8780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388793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南沙区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改造范围为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498,880.79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2820000分至20228222359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283日至2022899001730(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403号1座1106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光盘刻录版)每套人民币500元。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823930分;

截止时间:202282310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一层11号铺

5、开标开始时间:202282310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一层11号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类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780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

、本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同渠道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公司就参加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0〕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关键词:

广东省(梅县区、丰顺县)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广东省(梅县区、丰顺县)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JS20260310 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县区、丰顺县)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7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图形工作站采购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类型:货物类 3.2项目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3.3参照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3.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其他: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信息)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一提供原件);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二提供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三提供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方式:现场登记/邮件登记(邮箱:dhmzfgs@163.com) 如邮件登记,请将投标登记费汇入一下账户: 收款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38010100100148174 并请注明投标登记单位名称及“事由:项目编号: 投标登记费”。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14: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地点: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3月5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询价文件投标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地质局梅州地质调查中心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201号 联系方式:0753-2207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联系方式:0753-2288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3-228859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 附件 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价格 人民币500元/套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住所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购买询价文件经办人 姓名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制

2026

02-25

广东省(梅县区、丰顺县)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H20260310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县区、丰顺县)县域斜坡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梅州荣超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西郊金苑小区E1-1栋第2-6层203房 成交金额:2687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图形工作站采购 1 批 ¥268790.00 五、询价小组名单: 询价小组依法组建,成员共 3 人。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如下:(1)张政(2)李亮(3)郭满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低评标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报价人名称 是否通过初步审查 报价(元) 推荐 排名 1 梅州荣超科技有限公司 是 268790.00 1 2 广东科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是 269190.00 2 3 梅州市迪扬科技有限公司 是 269550.00 3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地质局梅州地质调查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201号 联系电话:0753-22078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3-228859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6日

2026

03-06

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潜江市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JSQJ-2026-0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5.00(万元) 6、最高限价:25.00(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三年被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整改的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3、获取要求:经办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开标室(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2、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0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各供应商的磋商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五、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潜江市中心医院 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22号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872950993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8163087666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 2026年8月17日

2026

08-17

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YCZB-2026083 2、项目名称: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3、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询价 5、预算金额:100000.00元 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方法:供应商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未按要求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五、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时间: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六、发布询价公告媒体: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dahuajs.com/)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曦 联系电话:15587949518 联系地址: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11F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电话:1333978955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2026

08-06

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绿萝路29号资产经营场所维修改造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服务。 四、询价信息 询价日期:2026年8月12日 询价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询价小组:李淑琼、伍艳丽、余姝仪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武昌区积玉桥街和平大道716号武汉航天首府15幢49层1-6号 3、成交报价:人民币陆万柒仟伍佰元整(¥:67500.00元)。 六、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曦 联系电话:15587949518 联系地址: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85号九州方园大厦11F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电话:13339789558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2026

08-12

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废水运输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废水运输服务项目于2026年4月29日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dahuajs.com)发布企业场外询价公告,2026年5月8日09时30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开标。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递交的评审报告,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公示如下: 二、评审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宜昌一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宜昌市安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宜昌市万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比选报价(不含税单价)(元/吨) 20.75 21.60 21.94 比选报价(含税单价)(元/吨) 22.00 22.25 22.60 税率 6% 3% 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情况 评审工作于2026年5月8日10时00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进行,评审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名单:宜昌市万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安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宜昌一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共3家单位。 1、资格审查阶段:经询价小组评审,3家单位资格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符合性审查阶段:经询价小组评审,3家单位符合性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以满足资格条件、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不含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在前者优先。 三、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宜昌一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宜昌市安佳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宜昌市万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代表:薛一涤 代理机构人员:张黎云 拟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宜昌一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为:不含税单价:20.75 元/吨,含税单价:22.00 元/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公示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日。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质疑,质疑时请通过招标采购平台上传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招标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向城发集团招标管理部或纪检监察部提出投诉。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昌市佳维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中南路29号1栋 联系人:薛一涤 联系电话:13972007699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电话:13339789558 3、监督部门:宜昌城发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城市服务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13872507017

2026

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