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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07
2023
-
09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分类:
企业招标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HN-2023-4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82000.00元
最高限价:88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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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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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HHN-2023-41-1 |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
882000.00 |
88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司机10人,打字员2人,管理服务人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5.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79665217@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报名咨询电话:18903780092。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南角国投大厦21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南角国投大厦21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关键词: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6年10月8日就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开机构遴选采用综合评比进行选取。现就本次遴选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开机构遴选 二、评比方式:综合评比 四、中标单位 1:中标单位名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中标折扣率:93.00%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6年10月8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评审委员会: ①叶锋章(评标组长);②卓秀春;③谢秀玲;④文世奕;⑤田元福。 六、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比选单位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技术得分(45分) 商务得分(55分) 价格得分(10)分 综合得分(100分) 推荐 排名 1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是 55.00 20.00 10.00 85.00 1 2 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 48.00 20.00 8.92 76.92 3 3 中咨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是 50.00 20.00 9.46 79.46 2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2026
10-08
2026
09-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JS-CG-2026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6-09933 3.项目名称: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 9月30日23时59分29秒(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 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 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本项目采购相关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理工学院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已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的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是指已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实现数字证书(含签章)互认的 CA数字证书。 3.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的相关政策。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同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录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投标人平台。 5.全面推广绿色包装,促进包装物行业节能减排,商品、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2〕46 号)要求执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会商系统与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请供应商提前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请供应商随时保持在线,磋商小组将远程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16号 联系方式:1862794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 联系方式:0714-6234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王珊丹、师维、吕文倩 电话:15072060808、1507207908 2026年9月22日
2026
09-22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潜江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HJSQJ-2026-010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6年8月17日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开标、评标信息 (一)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开标大厅(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二)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江西如树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24180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万达广场A区A6办公楼1004室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潜江市中心医院 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22号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872950993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163087666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有关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日期:2026年9月1日
2026
09-01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04月30日完成,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安鑫和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17447.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鑫恒昌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1481.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宏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4862.00 服务期:30日历天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026
04-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2、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00万元 5、最高限价:13.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3、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询价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④文件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35428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 线下获取:申请人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在获取时间内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询价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附件: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 有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登记时间
2026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