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PUBLICITY

公示公告

06

2023

-

04

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企业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项目业主为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范围:负责向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并承担相关服务费用。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中标人须接收招标人现有劳务人员(人员数量以实际签订合同时为准。岗位有监理员、试验员、司机、内勤人员),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劳务服务人员工资、相应保险、服务管理费等。

服务周期: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3年内(自20201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服务的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月6日上午09:00至20234 10 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支付凭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以单位名义汇款,个人汇款不能开具单位发票,汇款时请注明“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标书费(可简写)”。

招标文件费用请支付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史景

开户银行:农行石家庄西城支行

账号:62284806322232731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4月27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4月279时30分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中华城1226室举行开标会。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登陆“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九安招标”技术支持及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188-0195。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5号

联系人:寇晓静

电话:13730117627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101

联系人:史景

电话:13803396566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3年内(自20201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服务的项目。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20224月1日至今)不曾在合同执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款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加盖的印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加盖的印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综合折扣率未超过100%或报价未超过限价。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70分

商务部分:2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2.2.4(1)

技术部分

70分

组织机构及项目团队

20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12-20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12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1-6分。

实施计划及服务方案

20分

第一档,实施计划科学合理,总体方案完整、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得12-20分;

第二档,实施计划较科学合理,总体方案较完整,得6-12分;

第三档,实施计划欠合理,总体方案过于简单,得1-6分。

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10

第一档,科学合理,内容详细,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细,得6-8分;

第三档,欠合理,内容过于简单,得1-6分。

内部规章制度及人员考核培训方案

10分

第一档,科学合理、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8-10分;

第二档,较科学、较完善可行、较有针对性,得6-8分;

第三档,保证措施一般,得1-6分。

服务承诺

10

第一档,服务承诺系统全面、科学合理,得8-10分;

第二档,服务承诺较完整、较科学,得6-8分;

第三档,服务承诺不完整或不尽合理,得1-6分。

 

商务部分

20分

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4分;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6分。

2.2.4(2)

评标价

10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HHN-2023-42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采购内容:金明大道办公区主楼经理1人、保洁5人、辅楼保洁2人、会务1人、花木养护2人、水工1人、电工1人、空调工1人,盛祥路办公区保洁3人、电工1人、空调工2人、消防4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质量要求:合格。 三、成交情况 包号 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DHHN-2023-42-1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开封市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官坊街道一营房街38号 980000.00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艳、李金环、刘秀英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2023

09-19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央空调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央空调供水管道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HN-2023-47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央空调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298029.02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1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央空调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298029.02 298029.02 6.建设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中央空调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8.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0.招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及补充答疑中要求的全部内容。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年算起); 4. 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以上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合格潜在供应商,请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邮箱79665217@qq.com(邮箱发送标题为:XX公司报名XX项目名称,并在邮件中标明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过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将向潜在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报名咨询电话:18903780092。 3.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楼 4.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南角国投大厦21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金明大道与汉兴路交叉口东南角国投大厦2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田先生 139378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联系方式: 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903780092

2023

09-19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HHN-2023-41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采购内容:司机10人,打字员2人,管理服务人员1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质量要求:合格。 三、成交情况 包号 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DHHN-2023-41-1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开封合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开封市宋城路80号长城花园1号楼B座1单元1-2层101 880000.00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艳、李金环、刘秀英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86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2023

09-19

四台机组保护装置更换改造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保护装置更换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H2023-07-01】于2023年9月12日举行国内公开招标评标会议,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意见 综合评估法得分排序表 投标单位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价格 评分 技术 评分 商务 评分 综合 评分 得分排名 比例(40%) 比例(50%) 比例(10%) 100%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是 33.24 40.40 6.80 80.44 一 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 是 27.23 39.20 7.40 73.83 二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有限公司 是 28.91 29.80 3.00 61.71 三 备注: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同时,按各评审项权重分值由大到小顺序排列。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最高,投标评审价最低的投标应优先考虑中标。 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和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四街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 综合得分:80.44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6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拾捌万伍仟元整(¥885,000.00) 综合得分:73.83 三、公示期限:2023年9月16日-2023年9月18日 四、评审日期:2023年9月12日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溪峰东路76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7857209 2、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3-2288595 电子邮件:dhmzfgs@163.com 广东粤电长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

2023

09-15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体育场篮球架设备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文职院国资2023-021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体育场篮球架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9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体育场篮球架8副(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2.供货期限:2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三、成交情况 包号 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文职院国资2023-021-1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体育场篮球架设备采购项目 河南振佳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开封市龙亭区北书店街道22号 109600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窦勇、刘莹莹、康宏亮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东京大道中段 联系人:南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118608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03780092 联系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3、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18903780092

2023

09-12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南院办公区主楼台阶坡道维修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DHHN-2023-41 2、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南院办公区主楼台阶坡道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8月22日 5、评审日期: 2023年9月4日 二、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建设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南院办公区主楼台阶坡道维修项目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DHHN-2023-41-1 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南院办公区主楼台阶坡道维修项目 河南中宇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农业南路51号1单元8层805号 450000.00 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国顺、张光华、窦勇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封市税务局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金明大道138号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393788677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大道中科国际大厦24层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8903780092

2023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