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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02
2022
-
08
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现对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468780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3887934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南沙区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改造,改造范围为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的全部内容及招标过程相关资料所含全部内容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1,498,880.79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含本日):2022年8月2日00时00分至2022年8月22日23时59分。
2、报名起止时间(含本日):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工作时间内)。
3、报名地点: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到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403号1座1106室。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光盘刻录版)每套人民币500元。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9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
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一层11号铺。
5、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8月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二期一层11号铺。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投标人通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报名指定地点进行投标登记手续。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报名后通过邮箱方式发到报名联系人联系邮箱。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类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管理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2号)的要求,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经理)只能负责一项与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工程项目施工,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工程施工。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780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
十五、本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相同渠道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逸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本公司就参加逸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0〕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等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关键词: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6年10月8日就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开机构遴选采用综合评比进行选取。现就本次遴选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药采芝林(梅州)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开机构遴选 二、评比方式:综合评比 四、中标单位 1:中标单位名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中标折扣率:93.00%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6年10月8日 2、评审地点:梅州市江南学富路上坪花园二期89号店 评审委员会: ①叶锋章(评标组长);②卓秀春;③谢秀玲;④文世奕;⑤田元福。 六、评审结果详情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比选单位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技术得分(45分) 商务得分(55分) 价格得分(10)分 综合得分(100分) 推荐 排名 1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是 55.00 20.00 10.00 85.00 1 2 上誉(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是 48.00 20.00 8.92 76.92 3 3 中咨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是 50.00 20.00 9.46 79.46 2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8日
2026
10-08
2026
09-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JS-CG-2026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6-09933 3.项目名称: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 9月30日23时59分29秒(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 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 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本项目采购相关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理工学院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已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的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是指已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实现数字证书(含签章)互认的 CA数字证书。 3.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的相关政策。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同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录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投标人平台。 5.全面推广绿色包装,促进包装物行业节能减排,商品、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2〕46 号)要求执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会商系统与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请供应商提前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请供应商随时保持在线,磋商小组将远程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16号 联系方式:1862794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 联系方式:0714-6234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王珊丹、师维、吕文倩 电话:15072060808、1507207908 2026年9月22日
2026
09-22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潜江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HJSQJ-2026-010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6年8月17日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开标、评标信息 (一)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开标大厅(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二)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江西如树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24180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万达广场A区A6办公楼1004室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潜江市中心医院 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22号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872950993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163087666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有关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日期:2026年9月1日
2026
09-01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04月30日完成,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安鑫和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17447.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鑫恒昌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1481.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宏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4862.00 服务期:30日历天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026
04-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2、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00万元 5、最高限价:13.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3、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询价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④文件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35428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 线下获取:申请人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在获取时间内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询价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附件: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 有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登记时间
2026
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