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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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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西津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西津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西津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前期调查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DHZBG20210004(NN)

2.3建设地点:南宁市

2.4工程概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宁市高新区西津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前期调查项目:项目片区范围:东起连畴路、南至卢仙岭路、西临安吉大道、北接那安快速路,主要包括城中村、工厂、仓库、学校等。现有房屋建筑面积约150万㎡,包含西津1-7个生产队,在册总人数约4600人。涉及征收建筑面积约150万㎡。

二、技术标准:

    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三、工作要求:

    1.准确测定项目区域内的小区、生产队、企事业单位的范围,测定每栋建筑物的区位,外形、并分类计算各个小区及建(构)筑物面积,进行汇总;

    2.对房屋、小区现状,对房屋结构、用途、使用状况、外观、小区地面附着物等进行准确调查和记录,并对各种房屋类型、用途进行分类统计。

    3.房屋及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拍照、编号,每张照片与房屋进行关联挂接;

    4.查明并反映小区以及周边重要基础设施、古树名木,并调查其重要属性;

    5.调查片区管线连接关系,并绘制管线分布示意图,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交通、燃气、信号等;

6.分析项目上位规划、土地性质、权属、周边市政设施、房屋及地面附着物现状,评估房屋价值,进行土地成本、土地熟化资金的估算。

7.配合建设方完成片区改造意向调查表信息的匹配及汇总。

8.乙方提交的前期调查成果应能满足后期甲方进行相应规划、设计的需要。

9.项目测绘成果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房屋面积并达到前述技术标准中的对房屋面积的精度要求。

四、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测绘业务,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2)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中标单位应当对其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②投标人有固定为本项目服务的专业团队,并有充足的作业人员。

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绘任务并完成前期调查报告。

④投标人须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测绘和调查报告等有关资料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仪器、设备、设施

①投标人应配备相应的测绘仪器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②投标人应配备交通运输工具、通讯及办公设备,数量和质量应满足测绘工作的需要。

(6)为保障项目能够在较短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投标人宜具有良好的数据基础、人员素质、大量数据自动加工处理和服务的能力,并能够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

(7)中标单位在测绘及调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如因中标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提交成果

(1)南宁市高新区西津村片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房屋面积测绘图纸、测算表一式三份,前期调查报告一式八份(纸质盖章);

(2)前期调查成果电子文件(包含测绘图纸、1:500地形图(dwg格式)、管线分布示意图(dwg格式)、属性调查表、面积统计表(word格式)、照片(jpg格式)、测算表(excel格式)、前调报告电子版(PDF格式)等)光盘2份。

3.项目验收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

4.监督管理及违规处理

采购人可随时采用现场监督、复验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核,如出现复验结果与中标单位的测绘成果存在较大差异,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终止服务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①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

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③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测绘人员的;

④未按规定在技术设计、检查报告、技术总结上签字盖章的;

⑤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测绘的;

⑥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测绘数据无法追溯的;

⑦转包测绘业务的;

⑧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计量认证要求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1年

2、投标人必须设立专门联系人、联系电话,有专人提供从受理委托到测绘成果出具的全过程服务,明确拟成立的工程测绘小组成员及人数。如专门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采购人。

3、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2.5合同估算价:2000000.00元

2.6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2.7招标范围:

(一)工作片区内房屋面积测绘、调查

1.经村委和生产队长确认,测绘生产队分界线;

2.测绘并调查片区内的房屋区位,房屋权属、楼栋门牌号、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建筑结构、层数、用途、户数、外观照片;

3.进行房屋分类面积汇总、绘制房屋楼栋分布示意图;

(二)地面设施、附着物调查测绘

1.测绘并调查片区内部和周边市政道路、桥梁、涵洞、水渠、水井等构筑物;

2.测绘并调查片区内的路灯、电缆交接箱、消火栓、燃气箱、变电箱(室)、通信箱、阀门、青苗、坟墓等地上附着物;

3.调查地下管线,调查其类别、权属、路由等重要属性;

4.测绘并调查片区内的文物、铁路、地铁、军用设施、水厂、电厂、加油站、油库等设施现状情况;

5.配合建设方完成片区改造意向调查表信息的匹配及汇总。

(三)土地熟化评估和前调报告编制

    1.项目上位规划、土地性质及权属、市政设施的现状分析;

    2.片区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评估;

    3.土地成本、土地熟化资金估算;

    4.出具前期调查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同时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且已在南宁市“多测合一”信息系统(邕e登系统)注册登记,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信誉。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 办理,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到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7号四楼,联系电话0771-2806985,联系人:韦桂兵)。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售价:25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7号四楼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由于疫情影响,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投标文件接收地址及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到现场参加会议的,须全程佩戴口罩。请参会人员注意执行开标会议地点有关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的规定,如因被隔离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行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安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连庄路166号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27号四楼

邮编:

530000

邮编:

530001

联系人:

何宇

联系人:

韦桂兵

电 话:

0771-3185327

电 话:

0771-2806985

邮箱:

/

邮箱:

dahuazaojiazixun@163.com

                                                    2021年10月14日

 

关键词:

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JS-CG-2026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6-09933 3.项目名称: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0万元 6.最高限价:150万元 7.采购需求:专业认证化工专业实验室建设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9.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 (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6.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2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 9月30日23时59分29秒(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网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 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 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 1.本项目采购相关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理工学院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已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接入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的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是指已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实现数字证书(含签章)互认的 CA数字证书。 3.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相关规定,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的相关政策。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项目成交后登录黄石市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同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登录网址:http://47.111.97.150/user/jump,用户名为联系人手机号,密码为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后就会自动跳转到中征投标人平台。 5.全面推广绿色包装,促进包装物行业节能减排,商品、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按照《关于印发黄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2〕46 号)要求执行。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会商系统与供应商进行在线磋商,请供应商提前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请供应商随时保持在线,磋商小组将远程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理工学院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北路16号 联系方式:18627945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大畈路6号 联系方式:0714-6234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斌、王珊丹、师维、吕文倩 电话:15072060808、1507207908 2026年9月22日

2026

09-22

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第二次成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潜江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DHJSQJ-2026-010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中心医院药品追溯码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26年8月17日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开标、评标信息 (一)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开标大厅(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二)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江西如树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241800.00) 成交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万达广场A区A6办公楼1004室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潜江市中心医院 地址:潜江市章华中路22号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13872950993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潜江市泰丰办事处红梅路99号光彩建材城二期37栋103-104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8163087666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有关投标人如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日期:2026年9月1日

2026

09-01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04月30日完成,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安鑫和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17447.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鑫恒昌制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1481.00 服务期:30日历天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宏盛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总报价(元):124862.00 服务期:30日历天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30日

2026

04-30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2、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00万元 5、最高限价:13.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对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3、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询价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④文件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35428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 线下获取:申请人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在获取时间内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询价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附件: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中央空调管道冷凝器维修及机组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23号 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 有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登记时间

2026

04-23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概况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该项目询价工作已于2026年01月09日完成,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二、评标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武汉腾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折扣率):95% 服务期:一年 第二成交候选人:武汉章程飞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总报价(折扣率):96% 服务期:一年 第三成交候选人:武汉振辉建设有限公司 总报价(折扣率):97% 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9日

2026

01-09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08号 2、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 5、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即折扣率不得高于100%)。 6、采购需求:维修内容主要包括:1、土建(砌体、混凝土、粉刷、涂料、屋面防水、瓷砖地砖修补等)2、安装(水电、装饰、门窗、玻璃及雨棚、不锈钢制作及安装、PVC地胶等)3、其他(杂工搬运、沟道清理、地震、暴雨、大风等不可抗力引发建筑及附属设施损毁后的应急排查、抢修、恢复修理处置等)。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7、服务期:1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签订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3、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询价文件:以“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为邮件主题,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④文件费付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03542849@qq.com办理报名手续; 线下获取:申请人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在获取时间内现场缴纳文件费后领取询价文件。 4、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月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dahuajs.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61# 联 系 人:江科长 联系方式:13971222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越秀星汇君泊三期A座23楼 联系方式:027-82655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 电   话:027-82655075 附件: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医院2026年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6]008号 询价文件获取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营业执照 有 无 法定代表人姓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授权委托人(签字)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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