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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来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3-08 17:30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就“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DHYCCG-2021-002(2)
2、项目名称: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
3、招标范围:主要配送食品包括各类蔬菜、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及制品、水果、牛奶、粮食制品(除大米、面粉、食用油外),本项目分5个标段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具体标段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宜都) |
宜都中队、执勤四中队、执勤五中队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多标段中标 注:2019-2020年度宜昌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 |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当阳) |
当阳中队、执勤七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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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远安) |
远安中队、执勤八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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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枝江) |
枝江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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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某部2021年度偏远单位副食品供货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兴山) |
兴山中队 |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6月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注:根据某部2016年《关于调整副食品供应商的通知》,副食品实施国有大型超市配送的基层单位,在价格公道、服务良好的情况下,可翌年续签配送协议。除此之外,配送时间满1年的供应商均需调整轮换。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1年3月9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投标人应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代表持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鸿华时代B座10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9时00分。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时代B座10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时代B座10楼)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dahuajs.com)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8号
联系人:孟捷
联系电话:151719177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15926999759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