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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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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东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分类:

招标公告


东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区周家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源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东创科技创新中心。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电梯总量为7台(其中乘客客梯2台,货梯5台)。电梯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具体设备数量、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4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在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等。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3.1.1投标人是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签章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的委托代理授权书,并保证代理商能够自行提供销售、安装、保养、维修等一系列服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营业执照和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电梯生产制造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获准制造曳引式货梯及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C级及以上)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提供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资质证书。(提供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宜昌市行政区域设有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市行政区域内。具体要求:

3.4.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2若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③固定维保单位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3投标人是拟投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在正本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1年916日至2021年9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

4.3、方式:供应商凭授权委托书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文件。

4.4、售价:400(元)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89 时00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会议室。具体要求: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中标人在签约前另行向招标人提供二套与正本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媒体及时间: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2021年915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区周家冲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源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宜昌高新区北海路5号

联系人:张文运

联系电话:1347716982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10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电话:15872675438

日期:2021年915

关键词:

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4-C1-0001-DHJ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点48kW柴油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中柴油发电机到ATS柜或配电柜的电缆大约长度为: 1.忻城县电缆大约长度为:25m。 2.金秀县电缆大约长度为:10m。 3.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澄清日期:2024年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来宾分中心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85号 联系人: 甘屹 联系电话:0772-4286522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 项目联系人:莫玉帅 联系电话:0772-4220300 传真:0772-4220300

2024

03-18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来宾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编号:LBZC2024-C1-0001-DHJS】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二、项目编号:LBZC2024-C1-0001-DHJS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 拟选定成交单位数量 服务地点 11 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1项 来宾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 1家 来宾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四、预算金额:24000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竞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采购活动。 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1日(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 售价:250元/份,本项目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时需提供,明确委托时间及职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资料有效且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资格。 八、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5时00分整前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04栋2-4层)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截标时间及地点: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04栋2-4层)截标,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3月25日下午15时00分截标后为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开标厅(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04栋2-4层)。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dahuajs.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广播电视技术中心来宾分中心 地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85号 联系人: 甘屹 联系电话:0772-4286522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A区23栋2304号 项目联系人:莫玉帅 联系电话:0772-4220300 传真:0772-4220300 十三、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4日

2024

03-14

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遴选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4]027 3、采购预算:/ 4、采购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本遴选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5、服务期:1年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经销商(提供注册/备案截图证明材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遴选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3、获取要求: 经办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遴选文件,遴选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份(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楼)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栋23楼 六、其他 1、服务地点:校内 2、选取单位数量:择优选择3家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经销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027-86318766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人:曹允明、王博伍铀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遴选公告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dahuajs.com/about2.html)上发布。 2024年3月11日

2024

03-11

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峡植物园管理处的委托,就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YCZB--2024015 2、项目名称: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5(万元) 5、最高限价:13.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自卸汽车一辆,包含驾驶室装潢、车辆上牌、七条轮胎、货箱加固、水箱(带水路),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秋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9号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叁万零叁佰元整(¥130300.00元) 三、询价小组成员 赵垚、伍艳丽、杨紫艳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3-11 2、评审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峡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土门金银岗 联系人:李勋仁 联系方式:1534247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方式:15872675438

2024

03-11

《民用运输机场数字化建造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协作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3]130 二、项目名称:《民用运输机场数字化建造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协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成交价格为:366000.00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民航局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尹贻林。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年1月9日 2、评审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花湖机场综合楼5楼543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沙窝乡花湖机场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27-368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花园3期A栋23楼 联 系 人:王博伍铀、曹允明、樊超 电 话:027-82655075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2024

03-07

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三峡植物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就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YCZB--2024015 2、项目名称:三峡植物园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13.5(万元) 5、最高限价:13.5(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自卸汽车一辆,包含驾驶室装潢、车辆上牌、七条轮胎、货箱加固、水箱(带水路),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8日17时00分止(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注:14:30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会议室。 供应商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询价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24年3月11日15时00分 2、询价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峡植物园管理处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土门金银岗 联系人:李勋仁 联系方式:1534247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唐湖缘 联系方式:15872675438

2024

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