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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英山县中心农贸市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来源: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06-19 15:4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英山县中心农贸市场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人为 英山县食品公司。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是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英山县中心农贸市场。
2.2 项目招标范围:英山县中心农贸市场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中所涵盖的内容范围);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660000.85元 。
2.4 项目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
2.5 项目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3.2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的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者,应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等资料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 23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4.4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100元,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4.5投标保证金。
4.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人民币,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4.5.2 投标保证金提交:以现金、微信或支付宝方式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6月29日下午 3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代理机构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联系方式
6.1 招 标 人:英山县食品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路26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手 机:18972753717
6.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邹正平 联系电话:0713-7015518
招 标 人: 英山县食品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